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巨自然告字〔2024〕20号
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,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(幅)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22日到招采进宝(河北专区)(http://hb.zcjb.com.cn)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22日到招采进宝(河北专区)(http://hb.zcjb.com.cn)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23日10时00分进行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1、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(保密),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,该应价不发生效力,拍卖不成交。
2、该宗地严格按照《巨鹿县企业投资项目“标准地”模式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及规划条件执行。
3、欠缴土地出让金,在“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”中被列入经营异常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(黑名单)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。
4、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。
5、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,空中电力线、通信线、地下隐藏物、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,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。
6、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《不动产登记证》为准。7、本次土地使用权(拍卖)出让,委托河北融德拍卖有限公司实施,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,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,委托人只负责监督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黄巾大道北侧、光明街西侧
联系人:孙女士联系电话:17631961881
2024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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